2020年4月27日 星期一

勞工紓困3萬元


為降低疫情對勞工生計之衝擊,政府針對低薪、弱勢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提供生活補貼,以維持其生活所需,其對象及資格條件如下:
1、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2、109年3月31日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,且申請補貼時仍於職業工會在加保中。
3、109年3月之月投保薪資為新臺幣2萬4千元(含)以下。
4、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新臺幣40萬8千元。
5、未領取交通部、文化部等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、補貼或津貼。
  1. 本會有符合申請資格之會員大多數已申辦完畢,請尚未申請之會員盡速來工會辦理